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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产党员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

作者:蔡世忠 来源:求是理论网 中国纪检监察 关注: 时间:2014-07-15 16:03

    党的观念又叫组织观念,这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定力。如果一个共产党员没有党的观念或者党的观念淡薄,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。我们党历来重视共产党员不但要在组织上入党,而且更要在思想上入党。思想上入党就是要增强党的观念,知党、爱党、忧党、兴党。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时期就批评一些共产党员党的观念不强,他说:“有许多党员,在组织上入了党,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,甚至完全没有入党。这种思想上没有入党的人,头脑里还装着许多剥削阶级的脏东西,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思想,什么是共产主义,什么是党。”毛泽东同志所说的一些党员思想上没有入党,就是说他们没有党的观念或者党的观念不强。只有牢固树立党的观念,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。在革命战争年代,无数共产党员面对敌人的屠刀枪口,义无反顾、慷慨就义;面对财色引诱,正气凛然、不为所动。正是因为他们有坚定的党的观念,坚信党、坚信人民、坚信正义的事业必定胜利。

    在新的历史时期,党面临着“四大考验”和“四种危险”。经受考验、消除危险,全党必须增强党的意识、组织观念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党的力量来自组织,组织能使力量倍增。”党的组织的力量,是以党员党的观念为基础为支撑的。党员党的观念强,信任党、忠于党、维护党,党的力量就大;如果党员党的观念弱,甚至同党离心离德,身在党内而心在党外,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,党就可能成为一盘散沙,丧失凝聚力、战斗力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:“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,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,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,做到忠诚于组织,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。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,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,是组织的一员,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,相信组织、依靠组织、服从组织,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。”习近平总书记这里讲的“党的意识”、“组织意识”,就是党的观念的具体化、实践化;“是党的人”,就要为党尽责、为党分忧,讲党性、听党话、有党气。这样,才能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。

    党的观念,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,体现在党员所思所想、一言一行各个方面。体现在思想上,就是要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。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,也是党的观念的政治灵魂,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“钙”,没有理念信念,理想信念不坚定,精神上就会“缺钙”,就会得“软骨病”。体现在政治上,就是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,坚持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基本经验、基本要求,常怀忧党之心,恪尽兴党之责,确保任何时候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、政治立场不移、政治方向不偏。体现在组织上,就是自觉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维护中央权威,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。体现在作风上,就是大力弘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、密切联系群众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弘扬艰苦奋斗、勤俭建国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作风,坚决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和优秀品质。共产党员做到这些,就叫做有党的观念、有党性。

    在党的生活中,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化,严重影响党的凝聚力、创造力和战斗力。当前,有三种思想观念消弭着党员干部党的观念:一是个人主义。个人主义是以个人为中心的人生价值观,其核心是个人利益第一。个人主义的滋生,个人利益的膨胀,其直接恶果是党的观念的淡化。二是自由主义。在西方完全的市场化、绝对的自由化和彻底的私有化为特征的新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下,自由主义在党内也蔓延开来。一些党员干部不顾党章和党纪约束,想说什么就说什么,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随心所欲、我行我素,这是严重缺乏党的观念的表现。二是功利主义。功利主义是放大了的个人主义,为了个人的名利地位,罔顾党和人民利益,搞劳民伤财的“政绩工程”、为个人贴金的“形象工程”。党员干部应自觉抵制这三种错误思想观念,筑牢思想上的“防火墙”,保持思想政治上的纯洁性,不断增强党的观念。

    增强党的观念须强化党章意识

   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,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党的重要主张,规定了共产党员基本条件、党的干部基本条件、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,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。共产党员强化党章意识,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,就能不断增强党的观念。在实际生活中,一些党员干部党章意识不强,违反了党章规定还不以为然,当组织对他批评教育甚至执行纪律时才恍然大悟。党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不学习或不认真学习党章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是认为党章没有什么理论,只是一些“干条条”,一看就懂。这实际是一个误解。党章的特点就在它的概括性、条理性、规范性、操作性。其实,党章是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基本经验、基本要求的高度概括,每一项原则和规定,都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,只有认真研读才能学懂学好,掌握其精神实质。党的十八大后,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以新修订的党章颁布为契机,全党认真学习党章,严格遵守党章,“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,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”,“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,作为指导党的工作、党内活动、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,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实际行动上、落实到各项事业中。”

    增强党的观念须强化纪律意识

    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、维护党的统一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。纪律严明历来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,是衡量一个党员党的观念强弱的重要标志。在革命战争年代,我们党依靠严明的纪律,团结全党、带领人民夺取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。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,邓小平同志提出,把全党全国人民团结起来,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,“一靠理想,二靠纪律”。可是,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,遵守纪律、维护纪律的自觉性不高,有的对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搞变通、打“擦边球”,合意的执行,不合意的不执行;有的甚至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搞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;一些党组织对违反纪律行为的处理失之于宽、失之于软。这些现象严重破坏了党的纪律,损害了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。“严明党的纪律,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。”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、政治立场、政治言论、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。党员干部“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,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,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,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,不允许制造、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。”

    增强党的观念须强化担当意识

    担当意识是党的观念的重要体现,蕴含的是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执政意识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,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,担负着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的历史责任,每个党员都要有对民族、对国家、对人民的担当精神,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,这是党的观念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。特别是当改革进入深水区、攻坚期,是直面矛盾、迎难而上,还是“遇见矛盾绕道走”,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强弱的试金石。当前,有些领导干部抱着“为官不为”的庸懒思想,“只要不出事,宁愿不做事”,“不求过得硬,只求过得去”。这些人忘记了自己的责任,忘记了自己曾经面对党旗的誓言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意识,要有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的政治抱负,要有“位卑未敢忘忧国”、“苟利国家生死以,岂因祸福避趋之”的报国情怀,要有“人生自古谁无死,留取丹心照汗青”、“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”的献身精神,始终心系党、心系人民、心系国家。共产党人应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。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、与人民同甘共苦、与人民团结奋斗,夙夜在公,勤勉工作,努力向历史、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。这是对中国共产党人担当精神的高度凝练。

    增强党的观念须强化自律意识

    自律意识是增强党的观念的内生动力,党员干部只有严以律己、自我净化、自我革新,才能符合党的要求、人民需要,切实做到为党分忧、为国尽责、为民奉献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。只要能守住做人、处事、用权、交友的底线,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,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,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。”为了促进党员干部严格自律,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干部提出了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即:严以修身,严以用权,严以律己;谋事要实,创业要实,做人要实。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员干部自律要求的高度升华。党员干部只有做到“三严三实”,才能堂堂正正做人,干干净净用权,老老实实做事。在加强自律方面,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起表率作用,以上率下。他引用古语说:“欲影正者端其表,欲下廉者先其身。”他反复强调:“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,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;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,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。”这样,全党才能把严以律己落到实处,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崇高威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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